官員財產公開,難在哪里?
發(fā)布時間:2009-07-21 11:57:00 訪問次數: 翔宇 信息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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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試點城市都留下了一個共同的懸念:在申報官員大筆一揮寫上“沒有收禮”的時候,紀檢系統對申報的審核結果如何?
繼年初浙江慈溪和新疆阿勒泰率先公開官員財產申報情況后,近日,四川宜賓也在高縣試點推行基層領導干部家庭財產收入登記制。而且,湖南瀏陽市紀委有關人士日前表示,當地年內將借鑒“慈溪模式”和“阿勒泰模式”,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如果最終得以實施,將是全國所有試點地區(qū)當中申報和公開得最徹底的。由此,官員財產的不透明現狀再次牽動民眾神經。
據查證,我國最早提出“官員財產申報立法動議”是在1988年,至今尚未形成全國性的、正式的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制度?,F在的主要制度是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和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中副縣(處)級以上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從反腐敗的角度看,由于是內部申報,且容易流于形式,這兩個制度作用有限,比如2003年~2008年,全國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線索70%來自群眾舉報,而極少通過發(fā)現收入瞞報和重大事項隱瞞的途徑查辦大案。
人們還沒有天真到以為腐敗官員會如實申報的地步。財產申報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為官員的財產合法與否提供一個可度量的指標體系,如果用一個公式來表示,那就是用官員實際所擁有的財產減去他所有的合法收入,如果小于或等于零,證明他的財產合法;如果大于零,則有部分的財產來源不明,可以推定為非法所得,即使沒有發(fā)現非法所得的來源,亦可定罪。
有紀檢官員曾經對筆者說,他一直懷疑當地建設系統的官員有重大腐敗行為,因為公路建設質量之差已是眾所周知,但苦于沒有明確理由和明顯證據,無法啟動調查。如果有健全和透明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一旦獲得瞞報的線索,則紀檢系統就可以迅速展開調查——安全事故瞞報要打擊,官員財產瞞報更要打擊。
官員財產不透明的最大弊端就是為部分官員的貪污腐敗提供了最好的保護傘,因為他無需為自己巨額的貪污受賄所得進行辯解和隱藏,即使富可敵國,依然可以“臺上孔繁森,臺下王寶森”。當貪官無需過于掩蓋自己的非法所得時,清官同樣沒有證明自己清廉的“證書”。
雖然試點城市的官員都參加了財產申報,但是根據一項調查顯示,占很大比例的官員不贊成推行這項制度??梢韵胍姡瘮」賳T規(guī)避財產申報制度的花樣:如果要求公布配偶和子女的情況,那么把財產再轉移到“特定關系人”;如果沒有“特定關系人”,那我就發(fā)展一個……所有試點城市都留下了一個共同的懸念:在申報官員大筆一揮寫上“沒有收禮”的時候,紀檢系統對申報的審核結果又能如何?
客觀而言,在一些行業(yè)或地區(qū),腐敗已經是潛規(guī)則或者說“上了軌道”。這正是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最大敵人。徹底推行這個制度,就意味著開始將某些地方的官員腐敗現象“翻個底朝天”。接踵而來的是,更加踴躍的民眾舉報,更加頻繁的人肉搜索,更多的窩案、串案,更加復雜的“查,還是不查;查,查到什么程度”的權衡……
好制度從虛到做實,從形象工程變成固本強基工程,固然有風險,但回想一下2003年SARS流行前后政府政策的變化,啟發(fā)就不言而喻:越是公開,政府就越能夠贏得民眾的信任,越是遮掩,就越適得其反。
再困難的改革,政府都挺過來了,如今,還有什么比增進政府和官員的公信力更重要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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